跳到主要內容區

114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,繳納期間自4月1日至4月30日,請如期繳納,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。

類別:全部公告 張貼者:生活教育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5-04-01 08:22:47 點閱: 357 (156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 「114年使用牌照稅」託播訊息如下:
(一) 託播期間:1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。
(二) 託播內容:114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,繳納期間自4月1日至4月30日,請如期繳納,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。
二、 為加強宣導114年使用牌照稅相關訊息,其宣導影片可點選本局官方網站/主題服務/宣導專區/宣導影片連結或分享「彰化縣地方稅務局」YouTube頻道影片俾利協助宣導。